我国施行产品召回制度20年 累计开展缺陷汽车召回三千多次

内容摘要  记者今天(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国累计开展缺陷汽车召回3023次,涉及车辆达1.12亿辆,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

  记者今天(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国累计开展缺陷汽车召回3023次,涉及车辆达1.12亿辆,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的汽车召回596次,共计5695.10万辆,占比50.99%。

  我国累计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5549次,涉及产品1.04亿件,其中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的消费品召回4979次,共计7208.2万件,占比69.2%。分析发现,缺陷线索收集、分析和缺陷调查仍是发现产品缺陷的主要方式,召回监管在后市场监管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持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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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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