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园园)2月21日,由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调查制度》)公布,本年度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3月14日。

    相关调查旨在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工作部署,摸清全国数据资源底数,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我国数据资源全貌,为国家分析数据发展趋势,制定促进导向政策和实施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根据《调查制度》,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的对象包括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统计范围为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公安厅(局)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成员单位;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单位;服务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重点行业协会商会。

    此外,企业方面主要包括中央企业、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服务方和数据应用方。其中,数据服务方的调查范围为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先进存储等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数据应用方的调查范围为主营业务年收入1亿元以上,自建算力中心、数据中心或搭建私有云存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除外。

    《调查制度》还明确,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主要调查数据资源指标,包括数据生产、存储、计算、流通、应用和安全等内容;采用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报告期别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数据。

    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由国家数据局统一组织,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参与,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分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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