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刷脸”非强制性原则

内容摘要3月22日消息,据媒体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非强制原则,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

3月22日消息,据媒体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非强制原则,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业内人士指出,人脸识别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用户认证的效率和准确性,在金融支付、交通出行、门禁考勤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与此同时,此类敏感个人信息的储存、传输、分析、删除等环节也应当满足更为严格的要求,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此前上海明确提出,非必要不刷脸,依法依规惩戒侵害消费者和用户人脸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规范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管理,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人脸信息保护义务。

在此提醒,个人应管好人脸信息采集识别的“入口”,不随意提供包含个人面部、指纹或掌纹等信息照片,身份鉴定需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和视频的,应确认真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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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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