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做好2024年度备案

内容摘要  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2024年12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下称《办法》),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度备案工作提出要求。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

  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2024年12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下称《办法》),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度备案工作提出要求。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4年度备案工作。

  财政部要求,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财政部备案平台或中国证监会备案系统进行2024年度备案。

  2024年度备案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及变动情况,执业人员变动和执业情况,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处理处罚情况,上一年度开展证券服务业务情况,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表示,按照《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备案,经责令改正仍未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将被注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予以公告。被注销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再次申请备案的,应当符合《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现场核验。

  财政部强调,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填报时间和有关要求进行2024年度备案,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资产评估机构未按要求备案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完)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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