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胖东来与段某的名誉权纠纷案。
最后法院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 上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并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据悉,被告人段某曾当庭向胖东来道歉,她说自己长期以来都是胖东来的忠实客户,对胖东来这家企业非常认可,自己当时只是情绪化,无意损毁胖东来。
此前,段某发布视频称,她在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内裤穿着后出现过敏现象,还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
随后胖东来将涉事货号商品下架,并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符合标准。
2025年3月,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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